http://gansu.hteacher.net 2024-09-13 17:00 甘肅教師資格證 [您的教師考試網]
根據教育部《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》和甘肅省教育廳《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(2024年修訂)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《甘肅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》要求,現(xiàn)將蘭州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注冊對象
我市公辦普通中小學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、幼兒園、特殊教育學校、其他教育機構的在編在崗教師(含國家“特崗教師”“三支一扶”招考教師以及甘肅省政府“民生實事”招考教師、經縣級以上政府批準招聘的各類聘用制教師),承擔教學任務并評聘教師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學校校級領導和其他管理人員;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、幼兒園中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的在崗教師。
其中,2019年完成首次注冊的中小學教師,須參加第二次注冊;未進行教師資格注冊的中小學教師,須參加首次注冊。
二、注冊條件
(一)首次注冊條件
1.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履行《教師法》規(guī)定的教師義務,遵守《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》、新時代教師職業(yè)行為十項準則等師德師風各項規(guī)定要求,具備良好的師德表現(xiàn),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;
2.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;
3.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;
4.身心健康,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。
首次任教人員申請注冊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。經首次注冊后,每5年進行一次定期注冊。
(二)定期注冊條件
1.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履行《教師法》規(guī)定的教師義務,遵守《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》、新時代教師職業(yè)行為十項準則等師德師風各項規(guī)定要求,具備良好的師德表現(xiàn),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;
2.身心健康,專業(yè)知識、專業(yè)技能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中小學教師專業(yè)標準,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;
3.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;
4.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;
5.上次注冊有效期限(2019年12月31日—2024年12月30日共計5年)內,完成不少于360學時國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360個培訓學時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暫緩定期注冊
1.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360個培訓學時者暫緩注冊。達到規(guī)定學時后,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。
2.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者暫緩注冊,但經所在學?;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、培訓、學術交流、病休、產假等情形除外。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兩學年以內,恢復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、達到注冊條件的,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;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兩學年及以上,恢復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一年后,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。
3.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,暫緩注冊一年,暫緩期內考核合格,達到注冊條件的,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定期注冊不合格
1.違反《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》、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行為十項準則等師德師風各項規(guī)定要求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,影響惡劣,師德考核不合格。
2.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(xù)兩年以上(含兩年)或累計兩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。
3.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(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)。
三、注冊程序及時間安排
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行網上申請。由本人申請、所在學校(單位)集體辦理,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。省市直屬學校(單位)、企事業(yè)單位學校,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當地縣(區(qū))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。凡屬于我市規(guī)定注冊范圍內的教師,應在教育行政部門受理期限內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。
(一)個人網報(2024年9月20日-10月10日)
學校(單位)統(tǒng)一組織本校符合定期注冊條件的教師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(https://www.jszg.edu.cn),依次點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、在線辦理進入定期注冊網上申報系統(tǒng),遵循網上申報流程填寫個人信息,核對無誤后下載、打印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一式2份,連同定期注冊要求的其他材料交任教學校。
(二)確認點現(xiàn)場確認(2024年10月11日-10月16日)
學校(單位)要在規(guī)定時間內,對本校(單位)教師提交的定期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,由學校(單位)集中統(tǒng)一報送當地縣(區(qū))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。
(三)縣(區(qū))教育局初審(公示)(2024年10月17日-11月22日)
縣(區(qū))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材料的初審,提出初審注冊結論并公示(不少于5個工作日),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中填報初審結論。
(四)市教育局復核(2024年11月25日-12月2日)
蘭州市教育局負責申報工作的復核,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中填報復核結論。
(五)省教育廳終審(2024年12月3日-12月20日)
省教育廳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,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中填報終審結論。
經縣級初審、市(州)級復核、省級終審后,由縣(區(qū))教育行政部門(初審機構)依據終審結果,將申請人定期注冊結論在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中標注,該申請表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,一份由初審機構歸檔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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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欣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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